| 灞桥区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施意见 |
加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支撑体系,是新阶段我区农村科技工作的重要使命,是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及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借鉴福建南平市和宁夏银川市等地开展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区实际,在全区实施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 一、实施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意义 实施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科技人员深入农村、农业科技示范园和涉农企业,架起科研成果与农户或龙头企业合作的桥梁,有利于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有利于提高农业科技水平,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调动农业科技人员积极性,为科技人员提供施展才华的平台,促进产学研、农科教结合;有利于培育各街办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其跨越式发展。通过实施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科技意识,推进农业科技项目实施,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增强农产品流通信息服务,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二、实施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 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西安市灞桥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施方案》要求,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科技进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主要目标 农业科技科特派员制度从2007年开始,选派一批农业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和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业科技服务。通过实施农业科技科特派员制度,转化一批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一批先进实用农业新技术,壮大一批优势主导产业,提升一批骨干龙头企业,培育一批科技致富典型。推动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市场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繁荣和农民收入稳定增长。 (三)重点任务 1、转化农业科技成果。结合我区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促进先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2、推广先进实用农业技术。通过引进、试验、示范各种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带动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 3、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围绕优势特色产业,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促进农业的区域化布局、集约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和企业化管理。 4、搞好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充分应用信息网络技术,大力开发利用信息资源,指导农业生产,为农民提供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5、发展农村中介机构。培育一批服务专业化、运行规范化的新型农村科技中介服务组织,基本满足农村各类科技创新活动的服务需求。 6、树立示范典型。通过创建科技示范园、培育农村科技示范户,发挥典型示范效应,引导农民群众致富。 7、抓好农民技术素质培训。充分利用农村各种文化设施,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组织农民学习先进地区的致富经验,造就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劳动者。 8、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战略规划和科学决策。 三、农业科技特派员的组织和选派 (一)科技特派员的选派范围 包括农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学科带头人和科研专家;区内从事各类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优势特色产业开发、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产业基地建设的科技人员;农业科技企业技术骨干以及基层的科技工作者、农民技术员等。 (二)科技特派员的选派条件 1.对农业、农村和农民怀有深厚的感情,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 2.具有相应的农业技术专长,推广先进实用农业科技成绩显著; 3.有一定的科技服务经验,在农业科研、生产、技术推广领域有突出贡献; 4.具有科技成果或在研科技项目的人员优先选派; 5.身体健康,作风踏实。 (三)科技特派员的选派程序 每年由各涉农街办向区科技局根据本地农业产业发展状况及存在问题提出要求,然后由区科技局根据需求情况组织招聘和筛选,最后区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认定,并向社会公示。区级特派员的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 四、农业科技特派员的工作模式 一是领办协办农业科技示范园。就是科技特派员以合伙人或股份制等方式,创办协办农业科技示范园。引进新品种、新技术,进行示范推广,对周边农民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二是有偿技术服务。就是科技特派员通过技术服务、技术入股等形式,与广大农民或农业企业协商合作,并获得合法报酬。 三是开展科技中介服务。就是科技特派员为企业、农民、利益共同体开展技术引进、信息传播等科技中介服务。 四是承担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直接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 五是技术无偿服务模式。就是科技特派员把技术成果无偿提供给农民,帮农民致富。 五、农业科技特派员的组织管理 (一)建立组织领导协调机构。建立已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农林局等部门组成的区级农业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宏观引导。 (二)科技特派员的管理。区级科技特派员由区农业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所驻街办共同管理。科技特派员应有明确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每年在基层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得低于三个月,并建立工作日志、服务反馈卡等制度,科技特派员办公室不定期进行检查,年底要进行全面总结。 (三)建立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在实施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计划期内,每年从科技研发资金安排一定经费,作为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用于科技特派员引进、差旅费、补助等。有条件的街办也要相应建立专项资金,对科技特派员的日常工作、项目实施等采取补贴、立项、经费补助等方式给予支持。 (四)保证措施。 1.对按照计划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农业科技特派员,予以表彰奖励,同时补贴一定数量下乡期间的交通、生活费用。 2.按年度及时总结农业科技特派员的工作经验,对工作成绩突出,为服务地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农业科技特派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3.区聘农业科技特派员每人每年另行发放交通费500元(市外1000元),生活补贴费1000元(市外2000元)。 4.农业科技特派员带项目下乡,在申报农业科技立项时将优先支持。 二〇〇七年八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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