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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了鼓励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表彰为我市科技发展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西安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现决定开展2007年度西安市科技进步奖、国际科技合作奖以及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奖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 市科学技术奖实行推荐制度,申报者须由以下单位或个人推荐: 1、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 2、区县政府科技行政管理部门; 3、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中央、省属驻西安地区单位; 4、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航天科技产业基地和大学科技产业园; 5、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最高成就奖获得者、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及两院院士。 本新闻共4页,当前在第1页 1 2 3 4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进行二OO六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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