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08年度西安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四、推荐材料
   (一)各申报单位需填写《西安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从“西安科技网www.xainfo.gov.cn”下载),并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包括:1.技术评价证明(鉴定、验收证书、发明专利等);2.技术研究报告;3.查新报告;4.产品质量、性能检测报告等。
   (二)所推荐项目的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应与技术评价材料一致,否则,要说明原因。
   (三)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须由各完成单位在主要完成单位栏内分别盖章。
   (四)推荐单位的推荐意见应根据项目的创新性特点、科学技术水平和应用情况,写明推荐理由和结论性意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排序是否准确及推荐等级等内容。
   (五)“应用证明”中经济效益情况由应用成果单位的财务部门出具;农业方面的项目由应用单位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出具应用证明的部门应加盖公章。
   (六)申报单位应提交整套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原件1份),项目汇总表(见附件)及含汇总表、推荐书内容的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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