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科技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评选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教兴区战略,充分调动和激发科技管理系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科技进步和创新的组织管理水平,增强科技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现将我区“十一五”期间科技工作管理先进单位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街道办事处、“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区”考核中涉及的区级相关部门。

二、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法规和政策;

2、结合当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科技工作,为提高当地科技发展水平、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3、科技工作目标和发展思路明确,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规范,人员队伍工作能力较强,相应工作条件保障情况良好;

4、科技项目组织申报,管理工作突出,效益明显;

三、评选要求

推荐先进单位,要由所在单位认真填写《区科技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审批表》(先进事迹要内容真实、重点突出、文字精练,字数应控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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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科技局关于2007年至2008年度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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