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市灞桥区科技局关于2007年至2008年度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科技创新,推动区域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奖励在我区科技事业发展和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西安市灞桥区科技进步奖奖励办法》,现决定开展2007年至2008年度科技进步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范围和重点 根据《西安市灞桥区科技进步奖奖励办法》规定,对促进我区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的新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生物新产品和新的栽培、饲养技术等);推广、转让、应用已有的先进科学技术成果;科技管理、科技信息、软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请区科技进步奖。 二、推荐条件及要求 1、在技术开发活动中有重大创新和创造,自主创新特色突出,对产业技术带动性强,经实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的;在完成重大科技工程、计划项目、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实施成果转化,以及社会公益性科技事业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经济或社会效益显著的;在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节水节能及水资源循环利用,企业污染管理与资源化关键技术等方面成效显著的。 2、应用技术成果,引进实施新的技术项目,必须应用于实践一年以上,证明其功能稳定可靠,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出具证明。 3、在全区大面积(大范围)推广应用的技术推广项目,须经应用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确定、验收以后,推荐上报。 4、列入2007至2008年度科技部、省、市、区级科技项目优先申报。 三、推荐材料要求 1、推荐项目需填写《西安市灞桥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三份(技术研究报告,成果鉴定证书,检验报告,查新检测报告,效益证明及用户意见等),并提交可行性报告电子版。 2、技术研究报告,按照附件二提纲准备。 四、推荐时间 五、评奖程序 1、经区科技局初审后,报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 2、 对初评一、二等奖的部分项目组织区评审委员会现场考察。 3、召开评审委员会最后审核评定获奖项目。 4、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颁发证书和奖金。 联系人: 薛 曙 李沛绒 联系电话:83524019 附件:1、西安市灞桥区科技进步奖申报表 2、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二○○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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