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市2005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 |
三、程序和要求 1.高新技术企业的年度复审工作,由市科技局负责组织进行。截止日期为2006年6月4日,愈期不予办理。未参加复审的企业按自行放弃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处理。 2.参加复审的企业应提交如下材料并依此顺序装订成册: (1)《西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申报书》。 (注:申报书可在西安科技网下载www.xainfo.gov.cn)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副本原件。(不装订) (3) 企业2005年度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2004年、2005年技术性收入的相关合同。 (5) 2004年、2005年企业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四、具体时间安排: 1.材料受理时间:2006年4月24日~6月4日;(区内企业送至高新区管委会经发局;经济开发区企业送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外企业材料送至相应区、县科技局;交大科技园企业送至交大科技园管理办公室) 2.资料审核、复审时间:2006年6月4日~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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